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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 莘县教育和体育局
  • 2021-05-24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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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聊教体字[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县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莘县新城高中、莘县一中、莘县实验高中实施“联合招生、平分生源”办法,莘县二中、莘县莘州中学和莘县职业中专高中部各自单独招生。

(二)县教育和体育局在对初中学校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将莘县新城高中、莘县一中、莘县实验高中三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人数的63%,作为指标生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计划(见附件)在不低于普通高中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50分的情况下录取,低于50分取消指标计划。

三、招生计划

(一)根据各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核定的办学规模和严格控制大班额要求,经各学校申请、局党组研究并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2021年莘县新城高中、莘县一中、实验高中各计划招生2000人(其中新城高中、一中、实高各招音、体、美、书法特长生50人)、莘州中学计划招生1000人、莘县二中计划招生900人、职专高中部计划招生500人,全县普通高中共计划招生8400人。

(二)初中学校要积极做好毕业生的分类报考思想动员工作,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基础上,指导好本校应届毕业生合理选择我县各高中、职专学校进行报考,积极促进我县各高中学校的均衡发展,努力提高毕业生的报考准确率和毕业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学习的就读率。今年各高中阶段学校完成录取结束后,各初中学校要报送本校所有毕业生的去向,县教体局将对各初中学校毕业生进入高中阶段学校就学的比例进行专项考核。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在我县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及“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

1.具有我县初中学校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在莘县外就读具有本县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其中:属于市内县外的学生,需持学籍所在县(市、区)学籍证明、户口本到莘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登记信息后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属于市外学校的学生,需持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签名的申请报告、学籍证明、户口本及原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六学期综合素养成绩到莘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登记信息后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全科考试。市外转入我县的学生,原转出学校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县外回原籍考生监护人需于5月17日至19日到莘县教体局基教股(202室)采集信息。

(二)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市、区)报名,无应届初中学籍或非在校在读学生(学籍为休学状态)不得报考普通高中学校及3+4”高职高师本科、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学校。

(三)普通中专和职业中专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

五、报名办法

全市高中招生统一报名时间为 5月 20 日—25 日,在“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招生综合管理系统”报名(网址为 http://wsbm.lcedu.cn)。考生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须同学籍信息一致,被高中录取后,直至毕业不得随意更改。报考联系方式确保畅通。

报考所有高中段学校的学生,必须经莘县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查报名资格,合格后方可报名。

六、志愿选择

(一)报考普通高中或莘县职业中专的考生可在下列招生学校中选且只选一个志愿报名:

1.莘县新城高中、一中、实验高中联合志愿,报考志愿代码为15220001。

2.莘县二中志愿,报考志愿代码15220002。

3.莘县莘州中学志愿,报考志愿代码15220010。

4.职业中专高中部志愿,报考志愿代码为15220008。

5.职业中专中专部志愿,报考志愿代码为15220009。

(二)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中职(专)教育均可兼报,同时从上述普通高中志愿中选报一个志愿,在所选报的普通高中参加考试。

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招生对象为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20日—25日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首次志愿、五年制高师专科首次志愿;7月5日填报“3+4”高职高师本科征集志愿;7月15日—16日填报五年制高师专科征集志愿、五年制高职专科首次志愿;7月26日—27日填报五年制高职专科征集志愿、普通中专志愿。

七、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为“3+4”高职高师本科、普通高中、五年制高师专科、五年制高职专科和普通中专5个批次。录取工作按5个批次依次进行,各批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录取。

(一)普通高中

为充分体现录取的公平性,普通高中录取按学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先录取指标生,再录取统招生。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过关后,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的1:1.2划定考生参与录取的最低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建籍。录取过程中,市教育体育局将及时公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并根据录取情况将各学校未录满计划数统一向社会发布。7月5日—7日,对未被任何学校录取且超过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进行二次征集志愿,按照各学校空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二次录取。

被录取的考生名单在7月10日前由学校张榜公布(同时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录取分数线供考生查询),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签发。录取结束后,在录取学校规定时间内不到学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生一旦被志愿学校录取,其他学校不得再自行录取,否则将通报该学校,缩减下一年度招生人数,取消其违规录取学生的高一新生建档资格。

县教体局将全程监管各高中学校对新生的录取情况。

(二)职业院校

1.“3+4”高职高师本科,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须达到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位次排名的前55%,其中,艺术类可放宽至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位次排名的前75%。

2.五年制高师专科(包括高职类学前教育专业),投档控制最低分数线原则上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划定。考虑不同年度试题难易因素,投档控制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3.五年制高职专科,志愿填报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划定。

4.普通中专不设置最低投档分数线,实行网上投档录取。如果院校仍有剩余招生计划,可以实行注册入学。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试注册入学。

八、考试安排及各学科分值

(一)考试时间

6月14日:8:30—9:40地理    10:10—11:20生物

6月15日:8:30—10:30语文   15:00—17:00英语

6月16日:8:30—10:30数学   15:00—16:10道德与法治

16:40—17:50历史

6月17日:8:30—9:50物理    10:20—11:30化学

(二)各学科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30分)、物理70分、化学60分、生物60分、道德与法治60分、历史60分、地理60分、信息技术10分。其中,地理、生物两个科目在初二、初三为学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以最高一次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60分,按学生实际成绩计入录取总成绩。

体育与健康满分5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40分及格线及以上,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考试成绩低于40分,低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考试办法另文下发)。

理化实验操作满分20分,实行及格线制。即考试成绩达到16分及格线及以上,按0分计入录取总成绩;考试成绩低于16分,低于多少分就在总成绩中倒扣多少分(考试办法另文下发)。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学科实行闭卷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2.对于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考生,凭市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可以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听力考试成绩按总分30分×笔试成绩的百分比计算。

2.因身体残疾或其他疾病原因,不能参加体育项目测试的考生,凭县级(含)以上医院证明,可申请免于参加体育测试,最终成绩为三个终结性考试项目测试总分40分的60%(即24分)+肺活量测试成绩。

九、有关加分、免试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20分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三侨”考生加10分录取。

(二)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以及其他优抚对象,按照规定落实教育优待。

以上优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各初中学校要将本单位符合加分政策的学生信息、加分项目和加分分值于5月25日前,在班级、学校或其他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广大学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可在公示期间向公示部门实名举报弄虚作假者。对举报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有加分项的特殊考生需持有原始证件,并填写特殊考生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于 5月26 日前以毕业学校为单位报我局,过期不再受理。

十、严谨考务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使用高考标准化考点,各招生学校要在6月8日前按照聊城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求,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要建立健全考务管理制度,加强从考场建设、试卷运送、保管、分发、考试到录取全过程管理,认真检查外语听力设备和阅卷设备,明确考试组织、招生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签订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招生纪律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今年招生工作的领导,要把招生工作提升到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规范办学行为、树立良好教育形象的高度予以重视,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纪现象。要增强服务意识,以严肃的纪律、得力的措施、高效的工作、周到的服务取信于社会。

(二)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突破计划擅自招生,不得擅立名目乱收费,不得以办“实验班”、“特长班”为名乱招生。

(三)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属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通报相关责任人。

(四)严禁各高中学校未经市教育和体育局批准乱发招生简章、乱开招生咨询会、到初中学校乱许诺或搞有偿招生,不得利用新闻媒体进行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左右学生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学生志愿。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除取消该校当年所有评选先进的资格外,对校长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

(六)强化宣传指导。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初三学生家长宣传高中阶段招生政策,公开招生信息,包括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工作安排、咨询方式、招生结果、监督举报平台等。要将《致全县2021年初三毕业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考生,由家长和考生阅读后共同签字确认。“确认回执”由各初中学校按照班级收回并留存。

(七)严防疫情风险。各考点学校和毕业初中学校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试组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各环节中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考务工作要求,保障好广大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提升考试组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考生和家长考试防疫教育宣传,使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理解和支持各种考试和防疫要求。各考点学校要参照《聊城市2020年夏季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意见》(聊教体发〔2020〕5号),配齐设备,组织好防控人员,协调好卫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保密等单位,联防联控,制定完善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方案于6月10日前报我局备案。

(八)加大查处力度,重点纠正违规提前组织报名录取、虚假招生宣传、违规收费乱收费等行为。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的要求,对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分,对于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招生期间,教育和体育局将对招生入学工作进行检查,并接受群众举报(纪检信访办:7137728;基础教育科:7137723;职成科:7137733;招办:7137727,严肃查处违规招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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